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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女孩痛失入学资格
2008-4-1 16:47:20   来源:亓树新 佚名 [查看评论] [进入论坛]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3月21日下午的体育课上,20岁的黄丽斯在练习打网球。指导她的体育教师并不知道,这是一个没有学籍的学生。上学期,黄丽斯体育课选修的是健美操,虽然她取得了91分的成绩,但却没能录入学校的电脑。  

    这都因为,她是一名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去年入学后不久学校得知了她的病情后,取消了她的入学资格。 

    现在,黄丽斯一直“赖”在学校里没走,而她所要求的,不过是“给我一个上大学的机会”。 

    学校得知她是红斑狼疮患者后迅速取消了其入学资格 

    去年9月,像许多新入学的大学生一样,黄丽斯怀着兴奋的心情来到嘉应学院美术系报到。 

    军训开始后的一天,黄丽斯的妈妈刘健梅给班主任打了一个电话,请求他照顾一下自己的女儿。“女儿有红斑狼疮病,对光敏感,不能长时间在太阳下暴晒。”正是这个电话,改变了黄丽斯的命运。 

    当天,辅导员找到黄丽斯,说学校正开会讨论此事,让她做好退学的心理准备。 

    两个星期后,学校邀请刘健梅来校商量。“妈妈来校后学校并没有商量的意思,而是宣布已经决定取消我的入学资格,直接让她办理退学手续把我领走。”黄丽斯说。 

    听到自己被取消入学资格,黄丽斯“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当时我和妈妈扑通一声跪在了学院几位领导面前,希望能给我一个读书的机会。不过,学院的态度很坚决。”后来,黄丽斯让妈妈先回广州,自己一直住在学校。 

    此后,学校认为已经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故不让其参与一切学籍考试以及所有的集体活动。 

    那段时间,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招办有关负责人都来找她谈话,劝她退学回家休养。 

    “按规定你是不能被录取的” 

    2007年2月,就在黄丽斯备战高考之际,被确诊患了“红斑狼疮”,并住院治疗。病情很快就被控制住了,10天之后就出院了。“当时病历上写的很清楚,浮肿没了,关节也不痛,只是由于吃的激素较多身体长胖了”,刘健梅告诉记者。 

    2007年4月,学校组织学生进行高考体检时,没有发现黄丽斯患有疾病,黄丽斯也没有填写“红斑狼疮”病史。在2007年9月8日嘉应学院组织新生体检时,黄丽斯也同样顺利过关。 

    2008年9月20日,嘉应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作出了取消黄丽斯本年度业已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决定。理由之一是,黄丽斯在高考体检中隐瞒了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情病史。“我校之所以录取你,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所为。否则,按规定你是不可能被录取的。” 

    校方所说的规定是指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患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严重性的风湿性疾病。嘉应学院认为,这种病患者很难像其他健康大学生一样坚持正常的学习、生活,当务之急是应该以生命为重,及时治疗。 

    而黄丽斯的主治医生、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风湿科的潘云峰医生说,黄丽斯自去年2月发病住院,出院后病情一直很平稳,没有出现复发征兆。“从我这个医生的角度看,她仍然是可以上学的,我也给她开了病情平稳的证明。” 

    据他介绍,红斑狼疮病没有传染性,以前治疗很困难,病人愈后较差,死亡率也很高,但随着应用新试验检查方法和皮质激素的治疗,近10年来,该病的5年存活率已经提高到90%以上。 

    据悉,去年广东一所医科大学就曾录取了一名红斑狼疮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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