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黄征)昨日从2007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会上获悉,今后5年我省将进入用人高峰期,省教育厅厅长路钢称,对于就业不好、质量不高的学校和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
路钢表示,我省就业前景光明,但就业要求提高了,高校要考虑自己的专业结构、教学模式是否符合市场要求。他要求各
高校要针对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模式等,努力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
据了解,在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中,对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学校,我省将相应减少招生计划。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对就业率低的专业要采取减少招生、隔年招生直到停止招生的办法进行调节。
此外,我省还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省教育厅每年将向社会公布全省分学校、分专业毕业的就业率。
今年我省新增35万毕业生
供大于求就业不容乐观 研究生就业率连续下滑
汉网消息(记者黄征)昨日从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会上获悉,2008年,湖北地区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35万人,为历年来最高,就业仍供大于求,且近4年来研究生就业率连续下滑。
据统计,2007年湖北高校毕业生人数达31.6万人,就业总人数达28.2万,就业率89.11%,其中本科生就业率91%,高职高专就业率87%。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看,各类企业吸纳19.2万人,占就业生总数的68.3%。事业单位吸纳5.3万人,占18.73%,升学人数达2.3万人,占8.01%。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湖北高校毕业生协议就业比例偏低,灵活就业人数比例相对较大;自主创业人数偏低,占就业总数的1.41%;2008年独立学院毕业生将达到4万多人,比去年增加2万多,其就业问题比较突出。
据了解,从2004年起,湖北高校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连续下滑,从95.6%下降到86.85%,去年研究生的就业率低于本科生。其原因主要是有相当部分的研究生有业不就、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不符等,这也是本科毕业生面临的就业矛盾。
省政府发文要求减轻就业负担
吸引毕业生留在湖北
汉网消息(记者黄征)昨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会上传达省政府文件,提出应减轻毕业生就业负担,吸引毕业生留在湖北就业。
该文件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有合法固定住所、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取消其他落户限制,相关部门不得以办理和委托办理户口迁移为名向毕业生违规收费。”
我省还规定,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举办供需见面会、人才招聘会等,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高校要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各地要对离校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