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两条录取最低分数线
今年高中招生录取时,兰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分别确定两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市级示范性中学及一般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学校录取时,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完成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完成招生计划,不论一志愿录取还是二志愿录取,成绩都不能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级示范性高中:
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各招生学校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90%的招生计划(统招生)。然后在本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以内,根据对口分配名额从对口初中学校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10%的招生计划(统配生)。今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由去年的5%扩大到今年的10%,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三年在籍在校学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等以上;必须参加中考,成绩须在招生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
市区独立高中:
市区独立高中(兰州27中)录取时,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各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市级示范性中学及一般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但成绩也不能低于市级示范性中学及一般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特殊招生:
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设立的“双优助学班”和兰州民族中学新设立的“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招生录取时,兰州市教育局将单独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双优助学班”今年计划招生90人,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兰州市户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上学期间的学杂费、课本费、生活费等全部由兰州市政府出资。
广东国华中学继续在兰州市招收“双特生”(家庭特困、学习特优)。这一助学项目在兰州市已经实施多年,考生可直接和本人毕业学校联系。
职业学校招生: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招生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注册入学,普通高中在校生可转入职业学校就学,未升入高等院校的高中学生可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学习一年实用技术,学业合格颁发中专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其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凡具有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培养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特殊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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