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问:2008年考试指南与2007年考试指南内容相比有变化吗?
答:《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与《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内容相同,已有《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购买。
10、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否举办考前培训?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相关宣传。
11、问:如何确定录取比例?
答: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录取比例。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和专利代理实务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充分讨论确定录取比例。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由我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专利代理机构等方面的代表组成。
12、问: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如何发放?
答: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书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发放。
13、问:考生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答: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之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发布有关信息并向各考点发放考试成绩单。考生可以首先在网站上查阅自己的考试成绩。
14、问: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何时报名?如何领取准考证?
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除下述规定外,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1)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至6月10日;
(2)获准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报考人员应当于2008年10月31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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