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黄页 | 校园商城 | 校园新闻 | 招考前线 | 范文天地 | 八卦娱乐 | 个人空间 | 校园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校园网 -> 招考前线 -> 升学指南 -> 报考指南 -> 信息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 栏目分类 ◇  
· 报考指南
· 招考政策
· 报考技巧
 
◇ 热门信息 ◇  
什么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
上海戏剧学院2008年招生考试
问:省级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
2008年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
07高考报考指南:中国50强重
报志愿理想与现实要结合
什么层次招生不得补录?什么
教育部规定哪些考生在2007可
高分考生不填报下一个批次院
什么是高考总分?—2007高考志
填写了提前批次的院校但没被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
 
◇ 相关信息 ◇  
· 贵州高考体检开始 体
· 新疆增加对考生在高
· 08高考新疆将推"分级
· 西藏08高考13843名考
· 08年浙高考考试说明
· 解读山东高考说明:
· 重庆清退200名高考移
· 北京高考作文暂不实
· 福建省属各高校已确
· 备战高考:英语辅导
 
信息正文
高考体检指导意见近日出台 六类病高校可拒收
作者:佚名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发布时间:2008-3-27 9:33:34  发布人:xyw_hf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昨天(3月26日,下同),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今年高考的体检指导意见近日出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患有六类疾病的考生,报考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这六类疾病为: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合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并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并风湿 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及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昨天,青岛市招办发布通知,提醒考生在体检时应注意的事项,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并在区、市招考办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市招办提醒,考生体检前要注意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并要保证休息,尽量不要服用药物和保健品。

    青岛市招办提醒,体检后考生应主动向报名区、市招考办查询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且不晚于4月30日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记者 臧旭平)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最新评论
∷相关信息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站点导航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校园网 版权所有 © 2007-2010  湘ICP备07008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