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黄页 | 校园商城 | 校园新闻 | 招考前线 | 范文天地 | 八卦娱乐 | 个人空间 | 校园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校园网 -> 招考前线 -> 招考信息 -> 大专招考信息 -> 信息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 栏目分类 ◇  
· 本科招考信息
· 大专招考信息
· 研究生招考信息
· 中专招考信息
· 特长生招考
 
◇ 热门信息 ◇  
10余所在京高职院校互相承认
教育部:职业教育要面向未升
5年制高职招生持续升温07年有
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高职最
上海16所高校专科层次今年试
北京高职海乘专业今年"出海"
 
◇ 相关信息 ◇  
 
信息正文
上海16所高校专科层次今年试行自主招生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08-2-18 17:19:23  发布人:xyw_hf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市教委15日公布2008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今年,本市将有16所高校试行在专科层次的自主招生,招生计划共10010人,这些学校将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

据悉,这16所高校分3组实行自主招生。第一组包括上海建桥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组包括上海杉达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三组包括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具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应、历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同一组内的3所学校志愿,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另设调剂志愿栏。考生不能跨组选择其他学校。考生在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而第二志愿学校未录满的情况下,可由第一志愿学校转至第二志愿学校继续录取,在未被第二志愿院校录取而第三志愿学校未录满的情况下,可由第二志愿学校转至第三志愿学校继续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同组院校组织的文化测试。各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而不报到的学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自主招生工作日程

·2月中下旬,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并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

·2月23日至26日,考生通过168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

·3月8日至9日,考生到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月15日,各试点院校选拔测试

·3月下旬,各试点院校进行录取

·3月31日—4月1日,公示录取名单

·4月4日前,新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月5日、6日,新生报到·5月、6月,试点院校可在录取新生中进行入校教育

·9月,新生正式入学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最新评论
∷相关信息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站点导航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校园网 版权所有 © 2007-2010  湘ICP备07008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