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黄页 | 校园商城 | 校园新闻 | 招考前线 | 范文天地 | 八卦娱乐 | 个人空间 | 校园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校园网 -> 招考前线 -> 招考信息 -> 本科招考信息 -> 信息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 栏目分类 ◇  
· 本科招考信息
· 大专招考信息
· 研究生招考信息
· 中专招考信息
· 特长生招考
 
◇ 热门信息 ◇  
2007年江苏高校招录取开始
高校2007年上海招生计划完全
南京大学2008年各类“自主招
南开大学2008年数学试点班初
江苏省2008年"专转本"计
上海戏剧学院2008年本专科招
2007年福建省高考招生五种情
安徽公布2007年第一批本科投
事业吸引人,情感凝聚人,制
中国传媒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
21所高校在江苏公布2007年精
今年湖南高考录取从7月9日开
 
◇ 相关信息 ◇  
 
信息正文
内蒙古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大学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4-24 14:35:39  发布人:xyw_hf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内招委发〔2008〕6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清公路零公里处 

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满洲里学院:满洲里市华埠大街中段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综合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鄂尔多斯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鄂尔多斯市学习;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校本部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本科教学工作在教育部评估中获“优秀”结论。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08年招生总数为5430人。其中本科4530人,高职高专9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招生1232人、普通理科(理工类)招生1885人,蒙授文科招生408人,蒙授理科招生140人,蒙授艺术招生142人,汉授艺术招生723人。高职高专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招生。从2006年招收的高职高专学生开始,学校不再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 

    2.艺术类本科,包括汉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文)、蒙授艺术(理):本科提前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其中鄂尔多斯学院学生和满洲里学院学生在本科二批录取。 

    4.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 

    (四)外语语种 

    1.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部分理工类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满洲里学院部分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俄语。外语语种要求均在招生计划中注明,未注明语种的专业表示无外语语种要求。 

    2.高职高专:全部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外语口语要求 

    外语类各专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含各专业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外语听力和口试成绩,同时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语)都在及格以上(例如笔试90分以上,听力和口语都达到总分的60%以上)。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2号)执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应届男生,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开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八)保送生录取 

    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做好保送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均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区内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为5分、3分,即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其总分减去5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3分参与第三专业志愿排序。如果所在省区的专业志愿多于3个,后面的专业志愿级差仍为3分。 

    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校内专业投档,先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递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1] [2]  下一页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最新评论
∷相关信息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站点导航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校园网 版权所有 © 2007-2010  湘ICP备07008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