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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来源:澳门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4-24 15:11:21  发布人:xyw_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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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一)报名方法:

    1.申请人必须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通过澳门科技大学网上入学申请系统(www.must.edu.mo)建立申请人户口及填报所需资料。申请人必须在建立户口当天起7天内提交报名申请(惟不能迟于2008年6月30日),再将报名费港币300元直接汇至澳门科技大学之银行账户,或把港币300元之汇票邮寄至本校,方为完成申请手续。

    2.申请人亦可将填妥之申请表格(可从大学网页下载)及报名费在指定期限交回所属省市之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3.已成功在网上提交申请者,无须到当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注:凡报考艺术(艺术设计专业)学士学位课程的考生(不论是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必须在报名后自行邮寄本人近作四幅至大学(2008年7月7日前送抵),其中包括最少两张素描和两张色彩作品,作品必须是手稿,尺寸不应少于8开大于4开。若有个人获奖作品者,请把证明副本亦一并寄上。

    (二)网上报名日期: 2008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三)招生查询

    请联系各省市招生地点或直接向本大学查询:

    地址:澳门凼仔伟龙马路澳门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箱:澳门邮政信箱345号

    电话:(853)28881122 / 88972221 / 88972223 / 88972260

    传真:(853)28880022 / 28827111

    电邮:enquiryc@must.edu.mo

    網站:www.must.edu.mo

     奖、助学金

项目

申报资格

奖助方式

特等奖学金

应届高考成绩达该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100分(含100分),从报读澳科大学士学位课程的考生中挑选,择优录取。共设10名额。

获奖者将获大学颁发的奖学金,分四年颁发,用于支付在澳科大四年期间的全数学费、住宿费及生活津贴。

一等奖学金

 

应届高考成绩达该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50分(含50分),从报读澳科大学士学位课程的考生中挑选,择优录取。共设10名额。

获奖者将获大学颁发的奖学金,分四年颁发,用于支付在澳科大四年期间的全数学费、住宿费及部份生活津贴。

二等奖学金

 

应届高考成绩达该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但未超出50分,从报读澳科大学士学位课程的考生中挑选,择优录取。共设20名额。

获奖者将获大学颁发的奖学金,分四年颁发,用于支付在澳科大四年期间的全数学费。

助学金

 

应届高考成绩达该省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从报读澳科大学士学位课程的考生中挑选,择优录取。共设100名额。

录取者可向大学申请助学金,助学金分4年颁发,每年可获25%学费减免。

     备注:

获得上述前三项奖学金的学生,只要于在学期间成绩能保持在校方认定的标准(全级总人数前5%或25%),可继续享有该项奖学金。优秀生如能在四年内一贯保持优异成绩,可免试直接升读研究生,并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获得上述第四项助学金的学生,若在学期间成绩能保持在校方认定的标准(全级总人数前50%),可继续享有该项助学金。

此外,澳门基金会设内地优秀生奖学金名额共4名,由校方挑选高考成绩最优异的学生申请。如获批准,即可在第一年享有,若保持品学兼优,可继续享有,直至毕业。

     大学得到澳门多个机构团体支持,为大学设立不同的奖助学金以奖励成绩优异的就读学生。奖助学金项目包括: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奖、助学金

大西洋银行奖学金

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奖学金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奖学金

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

澳门商业银行奖学金

科海青莪奖

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奖、助学金

院长优秀生榜

校长优秀生榜

研究生奖学金

澳门基金会内地生奖学金

国际旅游卓越金、银奖

国际旅游模范金、银奖

国际旅游服务金、银奖

专业国际旅游服务奖

杰出国际旅游大使奖

持续教育学院年度最高学术成就奖(一名)

持续教育学院终身学习年度大奖(一名)

国际旅游管理系会展专业年度最高学术成就奖

持续教育学院最高学术成就奖(旅游及会展专业)

*相关资料及申请办法请留意学生事务处最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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