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名全称:湖北师范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0513
法人代表:向显智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号 邮政编码:435002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为主,兼有研究生和少量高职(专科)。
五、2008年招生计划
学校2008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3890人,其中本科3160人,高职(专科)730人。
六、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学生完成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湖北师范学院。
七、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均为2分。
3、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录取时要考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相关单科成绩。
4、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含专业方向)文理兼收,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理兼收,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要求男生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在1.50米以上,携带肝炎病原者或其他体检受限的考生,不能报考。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6、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7、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湖北省内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术科成绩×2)排序录取,外省按体育术科成绩录取。考虑体育专业的特殊性,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优先录取。
8、外语类专业要求学生应试语种为英语。非外语类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公共课统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9、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同时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奖学金
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1000-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500-2000元/人)、单项奖学金(含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综合进步奖、文体贡献奖、科研贡献奖)(100-5000元/人)等各类奖学金,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以《湖北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实施办法》为准。
九、收费标准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湖北师范学院2008年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 0714-6575861 6575862 6575863 6515015
传真: 0714-6573009
网址:www.zsxx.hbnu.edu.cn
电子邮件:hbnuzsgzc@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