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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8-5-20 16:06:50  发布人:xyw_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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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省招考办公布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一些具体规定如下: 

  招生条件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 

  面试要求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各院校的面试体检控制线,参加面试考生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上考生数量不足3-4倍的,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 

  面试主要考查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目测,主要通过观察,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口令调整,考生按照面试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语言交流,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 

  录取办法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结论为不合格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空缺计划数量的120%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非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数线投档或录取。 

  军队院校应当在招生省份录取工作结束 3日内,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军队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 

  军队院校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体格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军队院校在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级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确属政治和身体不合格的,要追究负责政治考核和当地体检医院有关人员的责任。 

  原载《半岛晨报》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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