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黄页 | 校园商城 | 校园新闻 | 招考前线 | 范文天地 | 八卦娱乐 | 个人空间 | 校园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校园网 -> 招考前线 -> 招考信息 -> 研究生招考信息 -> 信息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 栏目分类 ◇  
· 本科招考信息
· 大专招考信息
· 研究生招考信息
· 中专招考信息
· 特长生招考
 
◇ 热门信息 ◇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研究生招
山东大学2008年研究生招
山东艺术学院2008年考研专业
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
北京中医药大学2008年博士研
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08年攻读
青岛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
北京中医药大学2008年硕士研
浙江大学2007年软件工程第二
山东艺术学院2008年招收攻读
08年考研大纲各科均有改变
聊城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
 
◇ 相关信息 ◇  
· 北京大学医学部2008
·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
· 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
· 2008年同济大学硕士
· 武汉大学2008年硕士
· 北京理工大学08年硕
· 2008年重庆大学硕士
· 2008年东南大学硕士
· 湖南大学2008年硕士
· 天津大学2008年硕士
 
信息正文
清华大学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清华大学  发布时间:2008-3-21 10:49:30  发布人:xyw_hf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四、复试

    1.院系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各院系于3月21至31日安排考生复试。各院系根据学校复试分数要求确定本单位学科(专业)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要求,入围复试考生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10%~150%,个别专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复试比例可超出150%。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① 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②面试

    由各院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面试。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③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各院系自行决定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3.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单考生不得调剂录取。

    5.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清华大学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6.参加 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不得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转至这两个专业录取。

    六、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通知办理调剂手续。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七、工作日程

    23月20日以前 各院系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

    23月21日-31日 各院系组织考生复试。

    23月25日-27日 考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4月初: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向外单位进行调剂、转材料。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

上一页  [1] [2]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最新评论
∷相关信息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站点导航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校园网 版权所有 © 2007-2010  湘ICP备07008347号